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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新知及消息
不幸發生後需辦理那些手續
JUST
SAY NO
1.在醫院往生時,直接由醫院開立即可,申請份數建議10-15份
2.在家中逝世時
如果對於逝者死亡原因有疑問時,請打110
仍然希望急救看看,是否還能搶救回來時,請打119
逝世原因沒有疑異時,直接播打尚荷禮儀(童叟無欺葬儀社)服務專線0800-55-4450,公司會安排合格醫師協助開立,一通電話即可處理到好,一般法醫公定車馬費是3000元,如果遇到偏遠地區則酌收車資即可。
除戶證明在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能申辦,不需要於逝者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主要是因為除戶證明是向戶政機關申請,除戶申辦完成後,全國政府相關單位的系統則會同步連線,並在系統中紀錄已過世的事實,而且進行後事流程時,很多單位都會要求提供除戶證明。
01
於逝世30天內,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否則會有300-900的罰緩喔。
02
申請除戶,必須是逝者之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等。
03
除戶證明有2種,個人型除戶謄本建議申請15份;全戶型除戶戶籍謄本建議申請5份,多數用在遺產繼承和財產移轉。
所需證件:
01
死亡證明書正本
02
申請人的身分證正本
03
申請人的印章(或簽名)
04
逝者之身分證正本
(若遺失則免付)
05
逝者有配偶者,檢附配偶身分證、
近兩年符合規定的半身彩色照片、規費50元辦理換證。
除戶證明常見用途
類別
使用機構
除戶需求份數(僅供參考)
保除給付項目
勞保給付
1
國民年金死亡給付
1
人壽保險給付
依承保內容及數量
農保/公保/國軍喪葬
依承保身份
遺產繼承及申請
查詢被繼承人財產清單
1
遺產稅申報
1
財產移轉
帳戶存款繼承
1
不動產繼承登記
1
有價證券繼承
1
基金帳戶
1
其他過戶
水費
1
電費
1
瓦斯費
1
手機、室內電話
1
網路
1
第四台
1
機車、汽車、動產
3
逝者就是被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人是繼承人。
當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就要先進行除戶登記,請國稅局查調所得財產,並依規定申報遺產稅,繳完遺產稅後取得遺產稅證明,通常會再調查一次是否有欠稅,如果確認遺產稅都繳納完畢(完稅證明),才能進行遺產過戶。
家人的後事處理程序中,通常除戶申請是最急迫的,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要繳遺產稅。
死亡者就是被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人是繼承人,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特別設立遺囑,遺產稅就必須由繼承人或是受遺贈人繳交。
依民法規定的遺產繼承順序,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也就是說,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死亡對象(被繼承人)的配偶共同繼承。
除了配偶之外,遺產會依血親繼承人的順序來繼承,並且以親等近者為優先,而且當前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後,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
例如:
以子女及孫子女的例,子女會優先,而且如果子女已經繼承了,那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第1順位:
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
第2順位:
父母,第1順位無人繼承時就會輪到父母繼承,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
第3順位:
兄弟姐妹,當第1順位、第2順位都無人繼承就會輪到第3順位,包含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養兄弟姊妹。
第4順位:
祖父母,當前面3個順位都無人繼承,就會輪到第4順位,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以上皆無人繼承,遺產就會收歸國庫。
遺產稅免稅 & 課稅級距
項目
金額
免稅額
一般人死亡:遺產新台幣1,333萬元內不用繳遺產稅。
軍警公教人員殉職:遺產新台幣2,666萬元以內不用繳遺產稅。
課稅級距
1.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 → 10%。
2.
超過5,000萬元~1億元者 → 500萬元 + 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15%。
3.
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 + 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不計入遺產
總額之金額
1.
被繼承人(死亡者)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2.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扣除額
1.
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如果有未滿18歲者,得按其年齡距屆滿18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
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成年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
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從上表舉例,以一家四口,一名兒子15歲,一名女兒21歲來看,如果父親或母親過世,被繼承人未扶養其他人的話,免稅額及扣除額有:
免稅額1,333萬元
配偶的扣除額493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1
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下面各類財產都應該合併申報課徵遺產稅:
01
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遺留的不動產、動產和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比如說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權、存款、公債、債權、信託權益、獨資合夥的出資、礦業權……等。
02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和各順序繼承人,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
03
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成立信託時,其信託財產。
04
被繼承人為信託關係存續中之受益人時,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
遺產必須扣除一些欠款、扣除額,才是遺產淨額,計算&扣除方式如下:
01
遺產要扣掉以下的款項:
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該要繳納的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
被繼承人死亡前,有欠別人的錢。
123萬喪葬費用。
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個牽扯到夫妻的財產制,又分為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意思就是當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可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的差額,一半可歸他所有)。
02
接下來要依繼承人有哪些,扣掉扣除額:
被繼承人有配偶者,扣493萬元。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子、女,或孫子、孫女):每人扣除50萬元,如果是有未成年者,會按其年齡距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被繼承人有父母者:每人扣除123萬元。
被繼承人有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每人扣除50萬元,如果是有未成年者,會按其年齡距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03
計算出來的數字,套入課稅級距裡就能計算出遺產稅要繳多少:
遺產稅常見問答2的項目裡,有列出遺產淨額的課稅級距:
5,000萬元以下課徵10%
5,000萬~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 + 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的15%
超過1億元,課徵1,250萬元 + 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遺產稅需在6個月內申報,如果來不及,可申請遺產稅延期申報(最多可延長3個月),如果還是沒申報,根據國稅局規定如下: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該申報遺產稅而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時,除了補徵稅款外,還要按照核定的應納稅額處罰2倍以下的罰鍰。但如果核定的應納稅額在新臺幣6萬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如果在還沒有經人檢舉和還沒有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以前,就自動前來補申報的話,除了補徵稅款外,僅就補徵的稅款加計利息一起徵收不必處罰。
遺產稅沒繳的話會被罰款,根據國稅局規定有以下罰責: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沒有在期限內繳納稅款時,每超過2天,要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
超過30天還沒有繳納的話,就會由稅務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分署強制執行。該繳納的稅款會自滯納期滿的次日起,計算到納稅義務人繳納的那天止,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被繼產人死亡時,繼承人要繼承遺產時,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才能順利繼承遺產。
一般遺產免稅額為1333萬內,遺產淨額5000萬以下為10%、5000萬至1億元課徵500萬並加15%、超過1億課徵1250萬並加20%。
繼承人所留的財產,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都必須要辦理遺產稅申報。
遺產稅沒繳的話會被罰款,每超過2天,要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
(1)拋棄繼承:當確定逝者負債大過遺產,要趕快拋棄繼承。在知悉繼承時的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2)限定繼承:逝者生前負債不清楚時,在知道可以繼承時起算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呈報聲請限定繼承,法院接獲呈報後,會要求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再主張僅以所得遺產清償繼承債務了。目前民法修正後,己改為全面限定繼承責任。
3個月內,幫過世者申報所得稅。
6個月內將房地產移轉,否則會有罰鍰。
2年內申請商業保險理賠 (除戶時可請戶政單位查詢辦理)。
5年內申請勞保的理賠。
10年內申請公保的理賠。
5年內申請農保喪葬津貼。
汽機車過戶(逝世1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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